1、垃圾焚燒技術的主要特點?
一項目地省。同樣的垃圾處理量,垃圾焚燒廠 需要的用地面積僅為垃圾衛(wèi)生填埋場的十分之一左右。
二是處理速度快。垃圾在填埋場中約需10- 30年才能完成分解,而垃圾焚燒只需2小時左右就能處理完畢。
三是減容效果好。同等量的垃圾通過填埋約可減容30%,通過堆肥約可減容60%,而通過焚燒約可減容90%,垃圾焚燒的減重效果也優(yōu)于填埋和堆肥。
四是污染排放低。據(jù)德國環(huán)境研究機構(gòu)研測,如采用同樣嚴格的歐盟污染控制標準,垃圾焚燒產(chǎn)生的污染僅為垃圾衛(wèi)生填埋的1/50左右;垃圾焚燒的一氧化碳減排效果也優(yōu)于填埋和堆肥,焚燒1噸垃圾約相當于減排二氧化碳量300kg。
五是能源利高。焚燒1噸垃圾約可發(fā)電上網(wǎng)300度,大約每5個家庭產(chǎn)生的生活垃圾,通過焚燒發(fā)電可滿足1個家庭的日常用電需求。
綜上所述,對于人口較密集、經(jīng)濟較發(fā)達、環(huán)保要求較高、土地資源較緊缺的大中城市,應優(yōu)先選擇垃圾焚燒方式。
2、垃圾分類是否垃圾焚燒的前提?
從焚燒技術原理分析,盡管垃圾分類有利于垃圾焚燒,但它并不是垃圾焚燒的必要條件。
實際上,焚燒技術是一種能夠適 應處理混合垃圾的典型技術,目前世界上大部分采垃圾焚燒的城市并沒有做到也沒有必要做到垃圾分類。
但垃圾分類是垃圾焚燒的充分條件,因為垃圾分類能助力焚燒處理做得更好,可起到減量(減少垃圾處理量)、減排 (減少污染排放量)、提質(zhì) (改善燃燒工況)、提效(提高發(fā)電效率)等作用。
因此,垃圾分類是垃圾焚燒的充分條件,但它并不是垃圾焚燒的必要條件,我們不能簡單的認為垃圾分類是垃圾焚燒的前提。
3、垃圾焚燒廠的建設要求?
一是保證使用時間。 條垃圾焚燒生產(chǎn)線的年運行時間在8000小時以上,垃圾焚燒系統(tǒng)的設計服務期限不低于30年。
二是保證高效處理。垃圾池有效容積按5- 7天的額定垃圾焚燒量確定,并在垃圾池內(nèi)設置垃圾滲濾液收集設施。
三是保證充分燃燒。二次燃燒室內(nèi)的煙氣在不低于850°C的條件下滯留時間不小于2秒,焚燒爐渣熱灼減率控制在3%以內(nèi)。
四是凈化焚燒煙氣。設置袋式除塵器,以有效去除焚燒煙氣中的粉塵污染物;設置干法、半干法、濕法等組合處理工藝,以有效去除氯化氫氟化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酸性污染物。
五嚴控二噦英排放。 包括:控制二次燃燒室內(nèi)煙氣溫度和停留時間,減少煙氣在200°C 500°C溫度區(qū)的滯留時間,設置活性炭粉吸附噴入裝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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